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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06年成考招生章程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中央美术学院 2006-8-7 10:36:51
中央美术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的高等美术院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严谨。为满足社会需要,提高在职、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我院将面向全国招收成人教育学历生。

  一、 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并应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在职、从业人员。报考大专层次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必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以上(含)毕业证书。

  二、学费及教学地点

  注:

  ▲ 教学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以录取通知书的地址为准)。

  ▲学费:专升本(脱产)15000元/学年;高起专(脱产)10000元/学年;专升本(业余)3400元/学年;高起专(业余)3573元/学年。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步骤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首先参加当地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再参加由我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随后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两种考试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录取。

  (二)文化课考试报名办法

  1、各省市考生应按本人户口所在地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的报名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统一报名。

  2、本省市没有招生计划的考生可到邻省报名借考。

  (三)专业课加试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首先取得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报名资格,否则不得参加专业加试。

  2、专业加试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随简章发售、复印无效)。

  ▲必须携带在当地文化课报名时,当地招办打印的文化课复核单或考生报名信息回执并提交复印件(内容必须包含以下三项:准考号、报名号、第一志愿所报学校)。

  ▲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考生,专业课加试报名时必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我院审核后,方可参加专业课加试。

  ▲ 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背后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报名地点:中央美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编:100102

  4、报名时间:2006年9月13日、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2:30-16:30

  5、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一律不退。

  6、 专业考试期间食宿自理,颜料、画具、画板等自备,试卷用纸由学院提供。

  四、考试时间、科目

  (一)文化课考试时间:按全国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统一时间。

  (二)文化课考试科目:(仅供参考,以当地招生办规定的考试科目为准)

  高起专:语文、英语、数学(文史类、成绩不计入总分)。

  专升本: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三)专业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以专业课加试报名时公布的考试地点为准。

  考试时间:2006年9月16日、17日(具体考试安排按准考证上的要求)

  五、主要专业课程、学制、学习形式、招生范围(仅供参考、招生范围未作说明的均为面向全国招生)

  绘画(书法)专升本、学制两年

  绘画(国画)专升本、学制两年

  绘画(综合绘画)专升本、高起专、学制两年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专升本、学制两年;专升本、高起专(业余)面对北京、学制三年

  艺术设计(出版与读物)专升本、学制两年

  艺术设计(建筑造型艺术)高起专、学制两年

  艺术设计(环艺)高起专、学制两年

  艺术设计(数码影视)专升本(业余)面向北京、学制三年

  绘画(油画)专升本、学制两年

  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专升本(业余)面向北京、学制三年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专升本(业余)面向北京、学制三年

  艺术设计(广告模特)专升本(业余)面向北京、学制三年

  动画、专升本、学制两年、(业余)学制三年、面向北京

  动画(漫画)专升本、学制两年

  艺术设计(商业插图)专升本(业余)面向北京、学制三年;高起专(业余)面对北京、学制三年

  六、录取办法

  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本省(市)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控制调档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录取。

  七、入学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持假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央美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层次学生符合《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仍回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九、其它

  (一)学习期间不转户口,食宿费用一律自理。继续教育学院(脱产)必须住宿,城市设计学院提供住宿床位,住宿费以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二)学生在校期间,校外写生、参观考察、教材、材料、医疗费及其它有关工资福利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或本人自理。因学生自身原因,中途退学,学费不退。学费、住宿费以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标准为准。

  (三)凡需要简章者可到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城市设计学院招生办公室或中央美术学院收发室购买,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邮购。本简章连同报名登记表每份5元(复印无效)。

  (四)报考绘画(书法)专业的考生,书法史论可参考《中国书法简史》,由王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各大书店有售,书价32.10元。

  (五)学院地址:

  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1、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4号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脱产班)  邮编:102600

  2、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业余班)      邮编:100102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

  1、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1号 (脱产班)           邮编:100009

  2、北京市和平里南口砖角楼5号朝阳社区学院(业余班)       邮编:100013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电话咨询。

  中央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fa.com.cn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64771281 吴小虎 张小梅

  城市设计学院办公室: 80410819 董竞男 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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